“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
发布日期:2011/12/2 21:24:18 点击:2739 次 |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政策: 一、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三、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四、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五、西部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六、西部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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