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依托街道和社区,对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对登记后的人员提供各项免费就业服务。对其中就业困难的人员给予专门指导,并向用人单位推荐。
*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或动员社会培训机构,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免征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社会保险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当地有关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缴费等方面提供方便,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高校毕业生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