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粮油迁移手续等。《就业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一律作废。如就业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当地省级日报上声明作废,然后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甘肃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包括省内外非公有制单位及实行招聘制、合同制等多种就业形式的国有单位),需继续择业的,发放《择业通知书》。领取《择业通知书》须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择业通知书发放登记表》。我学院外省生源的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