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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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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长  | 
 胡春华  | 
 国务院副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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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  | 
 张纪南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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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向阳  | 
 国务院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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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祖才  |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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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铁慧  | 
 教育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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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蔚平  | 
 财政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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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永祥  | 
 退役军人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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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  | 
 徐南平  | 
 科技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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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江平  |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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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力军  | 
 公安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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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成付  | 
 民政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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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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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军  |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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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俊  |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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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克明  | 
 商务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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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功胜  | 
 人民银行副行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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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洪斌  | 
 国资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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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瑞标  | 
 税务总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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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军  |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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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超  | 
 统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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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青平  | 
 扶贫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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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地春  |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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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振邦  |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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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冬梅  |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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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凯  |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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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经荣  |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4日  |